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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租赁业遭遇多头监管难题
    今年以来,农行、兴业和光大银行以及部分央企纷纷组建旗下金融租赁公司,金融租赁业形势也一片大好。不过,快速发展的金融租赁业正遭遇多头监管的难题:按出资人性质由央行、银监会、商务部分别监管的现行格局,不利于金融租赁业的长期发展。
    不过,快速发展的金融租赁业正遭遇多头监管的难题。目前,金融租赁行业按照出资人性质由央行、银监会、商务部分别监管。如,由银监会监管的大型金融租赁公司共12家,各大商业银行或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为其出资人,这12家金融租赁公司列为“非银行金融机构”,截至今年3月底,这12家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资产余额达1863亿元,约占全国金融租赁市场份额的50%;其余100多家金融租赁公司则分享剩余市场,这些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人一般为非金融企业,既有央企也有外企,这些金融租赁公司由商务部或各地商业厅监管,并不列为金融机构。
    除此之外,央行则通过“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”对融资租赁企业提供非强制性登记。该平台隶属央行征信中心,依托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对租赁物权利实施公示。证券时报记者从央行上海总部获悉,截至今年7月,全国共有17个省和直辖市的67家租赁公司注册为“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”登记用户,约占到全国各类租赁公司总数的40%。 不过,由于央行并非直接对融资租赁行业实施监管,在该平台进行登记也非强制性要求,目前登记率仍有待提高,由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违规操作也时有发生。
    不过,也有意见认为,金融租赁行业应当与商业银行系统保持一定的风险隔离。毕竟,上世纪90年代金融混业格局,导致问题丛生,最终国内银行业从1997年起被要求撤出金融租赁领域,直到2007年底才由国务院重新批准5家银行试点。今年以来,已有3家银行获批筹备组建金融租赁公司,分别为农行、兴业银行和光大银行。(摘自《证券时报》 2010年08月26日张若斌)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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